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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机构改革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

来源:  时间:2018-03-14

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对此,大连海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秦龙认为,通过改革加强法治工作,在改革中完善和强化法治,对于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有着重大的前瞻性、引领性作用。

秦龙认为,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是保障国家治理的重要抓手,完善国家治理体系与提升治理能力,又大大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

秦龙表示,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此次机构改革被认为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入新篇章的重要举措。国家机构是国家运行的基础,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秦龙认为,在国家层面,依法依规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党和国家机构,构建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体系,为建设法治国家提供机构保障。在政府层面,此次机构调整不仅仅是“合并同类项”,更是通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政府职能的深刻转变,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改革平台。在社会层面,此次机构调整是顺应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以良法善治作用于改善社会秩序与社会风气,是推进建设法治社会的助推器。

“国家机构调整于法有据、于理应当,符合国家和社会发展规律,必将层层作用,步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秦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