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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兰州市委员会 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兰州民革网  时间:2023-01-15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兰州市委员会

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民革),是具有政治联盟性质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事业的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是本党的基本职能。民革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主心、科学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的发展理念参政议政。加强参政能力建设,不断建立和健全参政议政工作机制,强化参政议政工作领域,动员和鼓励全体党员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工作,做出成绩。

  以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为重点,拥护“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坚定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制造台湾独立和分裂祖国的企图和行动,团结海内外所联系人士,为祖国统一大业而努力。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以继承和发扬孙中山爱国、革命、不断进步的精神为特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提高干部党员政治素质,增强组织活力。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兰州市委员会机关内设办公室、组织科、宣调科。

  2.人员设置情况

  现有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编制2人;目前在职行政人员8人,工勤1人,退休人员8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本部门2023年预算共安排资金99.76万元,较上年减少28.42万元:其中本级支出99.76万元、较上年减少28.42万元;所属单位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一)基本支出

  1.人员经费。本部门2023年共安排人员支出73.33万元,其中本级支出73.33万元。明细如下:工资福利46.55万元;在职人员采暖补贴3.68万元;养老保险7.84万元;医疗保险8.96万元;工伤保险0.1万元;在编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5.88万元;退休人员房补0.32万元。

  2.公用经费。本部门2023年共安排公用经费支出16.43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6.43万元。明细如下:工会经费0.37万元;福利费1.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办公费1.77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万元;培训费0.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统筹)0.6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非统筹)6.1万元。

  3.增减变动说明。本部门2023年基本支出共支出89.76万元,较上年减少14.42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晋级晋档、工资调整、人员变动,各项社保人员经费基数调整,以及公用经费压减,基本支出整体减少。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及变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共安排项目支出10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0万元。较上年减少14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精神、切实落实压缩一般性支出,减少不必要的项目支出。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1)项目分类情况:本部门2023年部门专项业务类项目支出10万元;改革发展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民主党派专项业务类经费7.5万元;慰问费2.5万元。

  (2)项目分级情况:本部门2023年项目支出中本级支出10万元,下县区支出0万元。

  3.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3年共安排转移支付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本级支出0万元,二级单位支出0万元。

  4.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本级支出0万元,二级单位支出0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本级支出0万元,二级单位支出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因公出国(境)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本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因公出国(境)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所属单位“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本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共安排16.43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6.43万元。具体安排如下:工会经费0.37万元;福利费1.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办公费1.56万元;压缩5%综合办公费0.21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2.5万元;退休公用0.4万元;培训费0.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统筹)0.6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非统筹)6.1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

  本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79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公用经费压减。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末我单位固定资产原值为59.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一辆,价值23.86万元;通用设备51台(套等),价值22.69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86件(套),价值12.91万元。2022年累计计提折旧33.9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为25.49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组织保障方面:我单位制定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制度,遵循统一领导、权责一致、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认真组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成立由单位领导班子、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的预算绩效管理委员会,作为专门履行预算绩效管理职能的决策机构。各科室根据单位总体发展目标和各自的职能分工情况,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因素,制定本部门具体的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并根据实现预算目标的需要测算资金投入、编制预算,报财务部门审核。经财务部门审核汇总,报预算管理小组审批后,随同部门预算上报财政部门。

  2.绩效目标管理方面: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按要求在编报项目预算时同步编报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加强对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的审核,提高绩效目标与项目预算的匹配性,实现了绩效目标全覆盖。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3.绩效运行监控方面:建立预算执行监控机制。财务部门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各业务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的偏差,确保业务部门开展各类业务事项均符合预算要求,并依据相关工作计划和定额标准严格执行预算。各项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目标有序进行,没有偏离绩效目标,也无总体绩效目标和核心绩效指标未完成的情况。

  4.绩效评价管理方面:一方面,推进预算部门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包括一般性专项业务类项目-民主党派专项业务经费和一般性专项业务类项目-慰问费,评价结果为“优”。另一方面,开展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2022年本部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均完成绩效公开,覆盖率100%,及时反映了部门履职资金的整体绩效和专项资金的政策绩效。

  5.绩效结果反馈与应用方面:一是及时进行重点评价项目的自评、督促问题整改和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推进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在部门网站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机制,及时对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提升绩效评价的效果。

  (二)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预算说明纳入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资金10万元,主要的项目支出有民主党派专项业务经费7.5万元,慰问费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1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本部门所属2个项目全部纳入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方面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九)“三公”经费: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一:2023年预算组表

  附件二:2023年兰州市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1

  附件三:2023年兰州市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2

  附件四:项目绩效目标批复表1

  附件五:项目绩效目标批复表2

  附件六:民革20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附件七:民革20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兰州市委员会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