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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中小学开设法律基础课程的提案

来源:  时间:2015-04-08

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胜利召开。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在本次会议中做了重要讲话,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明确提出“把法制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小学法制教育的高度重视。

一、我市中小学法制教育现状

中小学生对自身行为的分辩、控制能力较弱,法律常识知之甚少,守法观念薄弱,法律意识淡漠,犯罪时有发生。在依法治国理念深入人心的今天,全社会都在加强法制教育。但是,针对中小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方式大部分还停留在非定期的讲座和宣传阶段。少数中小学虽已开设法律常识课程,但是这些课程仅仅是思想品德教育课的其中一部分,教学内容不系统,教学方法不恰当,使得这些法律常识普及课程流于形式,并没有让孩子们真正树立起法治观念,掌握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武器。

二、在中小学设立法律基础课程的意义

目前,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事件频繁发生,中小学生被当作犯罪侵害对象的现象日益突出。而学校重视文化教育,轻视法制教育。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地方,重视文化教育无可厚非。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仅仅重视文化教育而轻视法制教育,是无法把学生培养成为合格的人才的。但上千部的法律法规要中小学生一部一部的学,显然是不可能的。但可以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学习和掌握哪些行为合乎法律的要求,哪些行为不合乎法律要求的意识,懂得怎样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而中小学阶段的教育是人人享有的,是每个人的必经阶段。因此,在中小学阶段开设法律基础课程,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使他们知法、守法、用法是非常必要的。通过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既可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也可以在青少年遭受侵害时能够采取合法的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在我市中小学设立法律基础课程的建议

中小学生是健康人格和良好道德品质形成的重要时期,也是培养国家认同和良好的公民意识及其责任、权利、义务及较高文明素质的重要阶段。为此建议如下:

1. 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中小学法制教育全过程,将法制教育纳入中小学总体教育计划。

2.中小学要落实好《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中的法制教育内容,在语文、历史、地理等课程中有针对性地渗透法制教育,在安全、环境保护、禁毒等专题教育中,突出法制教育。基于中小学生身心发展阶段特点,选定相应教育内容。低年级学生对法律条文还缺乏理解能力前提下,选定学习《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培养规则意识;高年级学生主要学习《交通安全法》《环境保护法》《选举法》《刑法》《消防法》等与孩子成长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既丰富学生知识认知,又提高学生法治意识。同时,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参加看法治动漫、讲法治故事、观法治电影、写法治作文以及搞法治演讲等一系列活动。这既丰富了学生的法治体验,又在寓教于乐中增强了学生的法治意识。

3. “纸上得来终觉浅”,中小学生只有亲身经历具体实践活动,法治认知才能深化巩固并转化为自觉行为。为使法制教育入心入脑,学校应始终探索法治实践体验系列活动,如:规则展示活动、学当小交警活动、走进污水厂活动、学校大队部改选活动、走进法院活动和走进警营活动等。

4.将法律课程的考试成绩纳入学生的综合考核成绩中。

5.积极探索在中小学设立法制教育专职岗位,鼓励高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