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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治永昌路、皋兰路、正宁路夜市的提案
来源: 时间:2015-04-08
随着城市亮化程度的提高,市民夜生活的延长,近几年来大中城市的“夜市”发展很快。兰州市城关区的“夜市”有永昌路、正宁路、皋兰路等处,夜市繁忙的表面下存在着种种脏乱差等不良现象,希望在做大“夜间文章”的同时,还市于路,取消当前占道经营的夜市,对“夜市”进行规范化管理,使之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夜市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有的是“三无”产品,有的是盗版音像产品和书籍。
(二)夜市油烟、噪声等干扰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扰民现象非常严重,影响街道两边居住的市民休息。
(三)饮食卫生差强人意,主要是饭菜、餐具、环境脏。有些夜市摊点甚至没有水源,洗碗、洗菜就是一桶水用到底 。
(四)由于夜市人流量很大,而周围公厕缺乏,一些人直接到邻近的家属院或居民楼楼道花坛附近小便,又严重污染周边的环境卫生。
(五)永昌路和皋兰路夜市处于兰州市横向干道,人流车流熙熙攘攘,尤其是永昌路占道为市,永昌路中段机动车限时通行,严重影响交通畅通。
二、 整治构建夜市建议
对夜市经营提出统一的符合城市市容、食品卫生、环境保护、消防等方面的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共同规范管理夜市。
1、夜市经营户实行持证摆摊,文明经商。未经允许擅入夜市经营者,或在市场外无证经营影响市场秩序和交通的,市场管理处积极配合城管执法部门予以清理。
2、对摊档和经营设施进行统一设计,并按规定使用摊位名称、标识,保持良好的服务环境。
3、小吃夜市要配备专门的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实现餐厨垃圾就地投放、密闭储存和处置。确保垃圾及时收集清运。
4、夜市周边有专用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地,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完善。应配备满足经营需要且符合标准的给排水设施和供电照明及消防设备。夜市周边合理设置公共厕所,并有醒目标志。
5、完善制度。由夜市举办单位统一负责办理夜市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并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积极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自觉遵循市容环境卫生及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对严重违反规定的经营户要求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予以处理。
6、建议在体育公园、市民广场、平沙落雁、丝绸古路、搏浪雕塑,通渭路码头宽广处建立灯光夜市,拓宽就业渠道。既美化了风情线夜景,提升了城市形象,还市于路畅交通,又为广大市民生活、特别是来兰州旅游的游客,提供了一个绝佳吃喝玩乐购物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