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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市楼宇经济运行监管的提案

来源:  时间:2015-04-13
楼宇经济是近年来我国城市经济发展中涌现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主要表现为现代服务业,如金融业、咨询业、广告策划、影视制作、网络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咨询中介公司、高科技企业、娱乐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旅游服务企业、交通通讯企业等国内外各类企业和公司。

一、我市楼宇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楼宇经济是城市经济的一大特色,也是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城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但是,楼宇经济也存在巨大的隐患,容易造成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虚假公司、空壳公司或者子虚乌有的项目,利用商业楼宇做幌子,明目张胆地从事非法集资诈骗、推销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地破坏经济运行秩序。近年来,我市侦破的几次重大集资诈骗案件,都是不法分子租赁高档楼宇,掩人耳目,实施的诈骗活动,给广大市民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二、加强我市楼宇经济监管的建议:

加强监管及时查处隐藏在城市楼宇中的经济犯罪案件,为我市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1、建立健全商务楼宇备案登记制度。全市所有商务楼宇都必须在工商、公安机关登记备案,未经登记备案的商务楼宇,工商机关不予核准作为新办企业注册地址,督促商务楼宇的物业、业主自觉到工商、公安机关登记备案。

2、加强对入驻商务楼宇企业的注册登记管理。所有租赁、入驻商务楼宇的企业,都必须要经过商务楼宇所在地工商部门的注册登记,切实保证注册地和经营地一致,未经注册的企业,或者跨区经营的企业,一律视为无证经营。业主和物业必须要督促经营者尽快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对于不按照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的,要对经营者和物业及业主同时给予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直至查封相应物业。

3、加强对外地企业驻兰州市分支机构的监控。凡是外地企业在兰州市设立经营性分支机构的,除了要进行注册登记以外,对经营项目也要进行严格审查,凡是涉及到招商引资、股权投资、项目中介、投融资和药品、保健品、康复器材销售业务的,除了要按照政策规定行政审批手续以外,还必须要取得兰州市当地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手续,未通过相关部门审批的,不得经营上列业务,违规经营,一经发现,要立即制止,以免集资诈骗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药品事件得逞,给市民造成损失。

4、加强对楼宇物业管理和业主的法制教育,提高业主和物业管理的法制意识,共同把好经营者入驻的第一关。入驻商务楼宇的经营者除了要有合法的注册登记手续,明确的经营范围,同时还必须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依法经营。楼宇物业管理和业主发现经营者有不法经营行为的,或者楼宇企业行动异常的,必须要及时向公安、工商、部门反映;否则,承租人违法行为给市民造成损失的,物业管理和业主都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加强对辖区楼宇企业经营者的资信调查。要弄清辖区楼宇企业的实际情况。借助服务企业活动开展,对楼宇企业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建立健全辖区楼宇企业档案,全面掌握楼宇企业的经营情况,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的同时,督促楼宇企业守法经营,让隐藏楼宇内的不法经营者无处藏身。

6、要及时将近期经济犯罪的特点和典型案例等及时向社会进行宣传。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及时提醒市民和广大商户警惕同类经济犯罪案件,不参与不法经济活动,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于经营活动异常的楼宇企业,工商、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介入,弄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处置不法行为,确保楼宇企业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