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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履职成果范例】关于加快制定实施黄河流域水生生物洄游通道恢复计划的建议

来源:甘肃政协发布  时间:2026-05-07

  甘肃作为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屏障,其生态责任不仅关乎一域,更关系到整个黄河流域的生态安全与生物多样性。近年来,我省黄河流域生态治理成效显著,生态系统的宏观改善有目共睹。从流域长远生态健康来看,修复河流生命脉络、恢复水生生物洄游通道是亟须长期关注的一个问题。

  我省黄河干流水质优良,部分湿地生态恢复效果明显,吸引了大量候鸟栖息,成为生态向好的直观标志。流域内历史形成的水利、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客观上切割了河流的连续性,阻断了土著鱼类完成其生命史所必需的上溯产卵与下行降河洄游,制约了河流食物网的完整性与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我省水生生物资源‌主要包括鱼类、两栖类、哺乳类等,其中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1种,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17种,据不完全统计有100多种鱼类,其中50多种为全国独有。2025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甘肃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已明确要求“科学构建生态廊道”,特别指出要畅通“黄河干流生态廊道”,为洄游鱼类等野生动物提供保障。国内已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技术实践,例如,在青海的黄河上游羊曲水电站,已建成并运行了集“智能升鱼机系统”与规模化鱼类增殖放流站于一体的综合解决方案,为系统开展水生生物洄游通道恢复工程,深化对河流生命过程和生物群落结构的全面修复与呵护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恢复黄河水生生物的洄游通道,是履行源头责任的必然选择,也是我省在“十五五”期间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甘肃篇章的应有之义。这不仅是保护几条鱼的问题,更是修复一条伟大河流完整生命、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为子孙后代留下一条充满生机母亲河的战略之举。建议抓住规划窗口期,尽早部署,科学推进。为此,建议:

  一、开展全域科学评估与顶层规划。由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联合科研院所,启动全省黄河流域及其主要支流(如湟水河、大通河、渭河等)的水生生物洄游通道现状普查。重点查明各类闸坝、堤防、桥梁等构筑物的具体阻隔效应,以及土著鱼类关键“三场一通道”(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及洄游通道)的分布与状况。在此基础上,编制《甘肃省黄河流域水生生物洄游通道恢复总体规划(2026-2035)》,明确分阶段、分河段的恢复目标、技术路线和重点项目,并确保其与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动态衔接。

  二、实施“一障一策”的综合性恢复工程。针对不同的阻隔类型,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对已建水利水电设施,借鉴“智能升鱼机”、鱼道改造等技术,优先在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已知重要产卵场上游的关键障碍点实施改造试点,将过鱼设施的有效运行纳入电站环保考核范畴。对新建和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甘肃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将洄游通道恢复设施作为涉水工程的强制性配套组成部分,实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管理。对自然河段,结合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通过拆除不必要的废弃拦河设施、修复河岸带自然形态、保护与修复浅滩深潭序列等方式,恢复河道的自然连通性与栖息地质量。

  三、强化科技支撑与全链条保护体系。支持省内高校和科研机构设立相关研究课题,攻关适合我省黄河干支流地形水文特点及土著鱼类习性的洄游辅助技术。在重点河段或工程,配套建设或升级如羊曲水电站那样的现代化鱼类增殖放流站,对因客观条件暂时难以实现自然洄游的珍稀物种,实施以保育野生种群基因多样性为目标的科学放流。建立覆盖流域的洄游监测网络与数字化监管平台,利用声呐标记、环境DNA等新技术,实时跟踪评估恢复效果,实现精准管理与决策。

  四、健全跨部门与跨区域协同保障机制。建立由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交通、发改、财政等多部门参与的专项协调机制,破解条块分割难题,统筹项目、资金与政策。积极探索与青海、四川等上游省份,以及宁夏、内蒙古等下游省份的联动,共同开展跨省界河段的通道恢复与联合监测,共同守护黄河洄游生物的全程生命线。加大省级财政对公益性过鱼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及长期监测的投入,并积极争取国家相关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资金的支持。